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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生命方舟4攻略宏科技(300476)_公司公告_胜宏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2-19 最新信息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5:00至2018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23,776,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056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58,25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6.544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5,520,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51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陈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陈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2选举陈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陈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3选举刘春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刘春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4选举何连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何连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初大智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初大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选举刘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刘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3选举侯富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侯富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魏军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魏军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02选举周宗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23,776,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32,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周宗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幸幸、刘中祥;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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