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穿越轮回武林外传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蓝光发展|公司产业|国资改革_财经

网络整理 2017-04-01 最新信息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3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合肥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太光华置业有限公司、昆明长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如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沙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和骏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合肥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70,583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拟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470,583万元的担保,包含公司为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可以在预计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不再相互调剂使用。

  (2)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调整融资项目、融资机构及抵押物。

  3、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如下:

  ■

  注1、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如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承债式收购湖南三环颜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获得目标地块(长沙209亩)的开发建设权益,股权收购总对价为5.3亿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注2: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蓝光”)通过承债式收购合肥美菱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徽美太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太”)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地块(合肥75亩)的开发建设权益,股权收购总对价为75,475.50万元。收购款分为两笔支付,第一笔款为41,693.01万元,第二笔款为33,782.49万元。第一笔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共同完成安徽美太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公司指定第三方名下,剩余的第二笔款项在上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0日内支付。公司为合肥蓝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给转让方合肥美菱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二笔收购款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注3: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拟收购张远坚、欧吉阳合计持有的惠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置业”)100%的股权,收购总对价为124,568.63万元。根据和胜置业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及《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和胜置业在还款协议项下仍欠付本金余额为2.86亿元的债务。蓝光和骏承诺在收购完成和胜置业100%股权后,以其持有的和胜置业100%股权继续为和胜置业对还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本金、补偿金等全部款项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担保款项用于各子公司项目收购、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64,043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9.66%;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54,589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6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Tags:蓝光发展   公司产业   国资改革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