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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第一财经 素比伏销用地批复并收回土地的通知

网络整理 2017-08-09 本地信息
(原标题:关于撤销用地批复并收回土地的通知)

香港诚鸿有限公司:

经查:1994年1月29日我局向你公司作出《关于香港诚鸿有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惠东国土征字〔1994〕014号),同意惠东县财贸办公室将位于大岭镇十二托地段的(原知青场用地)1500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你公司,作为兴建“惠东县诚鸿电子厂”用地(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潮莞高速公路建设已对你公司上述土地中的119.05平方米作了收地补偿。现由于你公司一直未使用该地,按照惠东国土征字〔1994〕014号文“二年未使用按政策规定收回,另作安排”的规定和县政府《关于盘整收回香港诚鸿有限公司位于大岭镇十二托地段14880.95平方米土地权益的复函》(惠东府办函〔2016〕368号)精神,决定依法收回你公司上述剩余14880.95平方米土地并撤销《关于香港诚鸿有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惠东国土征字〔1994〕014号)。现请你公司自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有关补偿事宜。逾期,我局将补偿款暂存于专户或进行公证提存,土地由我局另行安排使用。

如不服本通知内容,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东县人民政府或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9日

(原标题:关于撤销用地批复并收回土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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