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男子无证酒驾撞死人逃逸 交警两小时将其抓汉堡包英文捕归案

网络整理 2017-02-16 最新信息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邓闽榕)15日凌晨4时许,惠州一名21岁男子酒后无证驾驶小汽车,在行驶途中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男子既没有报警,也没有求救,驾车匆匆离开。案发后仅两小时,惠州交警通过监控视频查明车辆去向,并将肇事男子抓获。被抓捕时,该名男子正在家中浴室洗澡。

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事发地点监控视频显示,15日凌晨4时10分左右,在市区东江大桥南往北方向,一辆快速行驶的黑色小汽车撞上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当场被撞飞。事故发生后,黑色小汽车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被撞者之后就匆匆驾车离去。

“接到报警后,我们迅速赶到现场,当时救护车已经到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根据事发现场路过群众提供的线索,我们确定了肇事车的车牌号。”据惠州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介绍,通过沿路监控记录,发现这辆车驶入了江北某小区,民警随即上门找寻肇事司机。15日早上6时许,交警在该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肇事的黑色天籁轿车,在其中一户居民家中找到了肇事司机。

“当时肇事司机黄某正在洗澡,是其父母开的门。”办案民警介绍,在将肇事车带回调查时,交警让黄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显示酒精含量达到130多,已经属于酒驾。为了确保准确,交警部门还对其进行抽血测试酒精浓度。经交警部门核实,今年21岁的黄某还没有取得驾照,当晚驾驶的车辆属于他姐姐所有。

交警部门表示,黄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而且涉嫌酒后驾车,由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逃逸。目前,黄某已经被控制,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链接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可判7年以上徒刑

据惠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肇事者,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肇事者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因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警方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交警部门一定会全力以赴侦办此类案件。因此,肇事者不要抱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都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抢救伤者。

Tags: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