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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地址|代表人_音标发音表财经

网络整理 2017-04-06 最新信息

  (上接31版)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0)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12)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4)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6)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7)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9)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传真:010-61840699

  (23)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6层 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071-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24)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网址: www.dtfunds.com/

  (2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 www.swhysc.com

  (2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3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3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2334

  网址:www.tfzq.com

  (4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4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4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4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zq.cn

  (4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63933

  网址: www.gzs.com.cn

  (5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5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其他基金代销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丁鹏飞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的设立及其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0月13日证监许可【2015】2278号文注册募集。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自2017年4月10日到2017年5月8日,本基金同时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九)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

  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请投资者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2)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消。

  (5)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4、认购金额的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募集期内,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售。

  2、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一)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二)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其认购费金额为500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500=99,500.00元

  认购份额=(99,500+50)/1.00=99,550.00份

  (十三)募集资金的保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募集验资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销售机构的具体信息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经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下转33版)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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