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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法院已查封机器被擅自卖掉 一鞋厂费尔南达-莉玛老板获刑11个月

网络整理 2017-08-05 本地信息
(原标题:惠东法院已查封机器被擅自卖掉一鞋厂老板获刑11个月)

明知名下财产已被法院查封,惠东一鞋厂经营者却还擅自将该财产变卖给他人。8月3日,该鞋厂经营者朱某新被惠东县人民法院终获刑11个月。据悉,此类案件在广东省以及全国还是比较少见的。

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10日,朱某新在明知其经营的鞋材加工厂的二台“新宏奇自动注塑成型机”被惠东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未经法院同意,擅自将仍在查封期限内的设备变卖给他人,导致惠东法院无法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朱某新应履行的债务135230元。2017年2月2日,公安机关将朱某新抓获归案。

事发后,2017年4月1日,朱某新的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朱某新的父亲一次性偿还9万元给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法院解除查封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朱某新免除刑事处罚。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新无视国法,采取非法变卖司法机关已查封的财产的方式,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致使司法裁定无法执行,妨害民事诉讼,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根据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谅解等情节,8月3日,惠东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朱某新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当场表示服判。

据了解,今年2月惠东县率先在惠州市成立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本案是成立领导小组以来法院办理的第一宗涉执行的刑事案件,接下来惠东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在加大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罪力度上下功夫,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惠州两级法院审结的首宗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件,此类案件在广东省以及全国还是比较少见的。

来源:东江时报

(原标题:惠东法院已查封机器被擅自卖掉一鞋厂老板获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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