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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广东财政对公立医院药品减收给予专项补偿_冰岛神狙金羊网新闻

网络整理 2017-07-28 本地信息
(原标题:七月起广东财政对公立医院药品减收给予专项补偿_金羊网新闻)

根据《广东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偿方案》,广东省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财政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肇庆市及江门市恩平、台山、开平地区)市属、县(市、区)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财政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珠三角7市(其中江门市只含蓬江、江海、新会、鹤山地区)市属、县(市、区)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财政补偿资金,全额由市及市以下财政承担,市、县(市、区)财政的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部属、军队、武警驻粤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财政补偿资金,先由省财政参照省属医院补偿水平安排,待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予以清算;国有企业所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补偿资金,全额由举办主体的相关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建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补偿资金,全额由政府和企业按合作共建协议分担。

2017年3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按照具体工作分工,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到位后,广东省财政根据相关公立医院2014年、2015年、2016三年平均药品减收总额10%的比例核定补偿资金总额,其中,省财政2017年下半年安排资金1.97亿元,2018-2020年每年计划安排4.38亿元,专项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减收,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保障工作。

编辑:邱梓瑶

(原标题:七月起广东财政对公立医院药品减收给予专项补偿_金羊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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