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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综琼瑶之容若下山州首起组织驾考作弊案判决,李某获刑9个月

网络整理 2017-07-05 本地信息
(原标题:惠州首起组织驾考作弊案判决,李某获刑9个月)

南都讯记者李鹏通讯员卢思莹有人盯上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替人在电脑笔试环节作弊,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惠州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介绍,从2016年11月份开始,李某在惠州市车管所门口,借助电子设备帮助他人在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四”中作弊,并从中获利。

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科目一以及科目四都是笔试,需要在电脑前进行操作答题。今年2月17日,李某先后向陈某平、朱某丰、朱某良以及覃某建提供作弊设备供4人在参加“科目一”考试中作弊。同日,公安人员在现场将李某抓获,并缴获耳机、对讲机、摄像头等作弊设备若干。

法院判决

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惠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李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编辑:黄亚岚

(原标题:惠州首起组织驾考作弊案判决,李某获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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