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信息网

首页 > 本地信息 / 正文

市纪委通qq慧眼神探报6起 “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网络整理 2017-06-05 本地信息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锐)近日,记者从惠州市纪委获悉,近年来惠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部门和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仍然存在。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惠州市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对象:惠城区江北街道国土所所长张国友、信访办主任黄宇唯

问题:在三新村征地工作中不认真履责

2009年6月,张国友和黄宇唯作为江北西区建设项目征地小组副组长,在负责征收江北街道三新村的集体土地工作中,本应对拟征收现场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核实后,在征地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确认,但两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没有到达拟征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在搬迁损失补偿登记表签名确认,造成国家补偿款损失200多万元。2016年6月6日,张国友和黄宇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象:惠阳区镇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罗小雁

问题:违规组织招标、定标工作

2016年1月19日,在惠阳区镇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大华小区道路改造工程”和“洋田路段污水工程”两个建设项目开标、定标活动中,在业主代表规划建设办发现投标单位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两个项目投标承诺书均有数字内容被涂改痕迹的情况下,罗小雁主持商议时,认为涂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并指示招标会议继续进行,随后,宣布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对另一投标单位惠州市铭安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对中标结果提出异议时,罗小雁也没有做好解释工作,且在当天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罗小雁在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没有当场做好答复和记录,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事后,惠阳区镇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招标工作。2016年4月29日,罗小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象:惠东县多祝镇大和村党支部大大卢继明

问题:抓禁毒专项整治工作不力

2015年10月29日,惠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大和村火龙果场内捣毁临时制毒窝点1个,且发现有该村1名“两委”班子成员(非党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向制贩毒分子通风报信的问题。卢继明是该村禁毒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对本村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排查,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也疏于教育监督管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8月15日,卢继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象:博罗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陈汉平、麻陂镇党政办副主任朱建文

问题:延误工作

2014年10月20日,时任博罗县麻陂镇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陈汉平,在负责处理该镇艾埔村村民邓某芬与村民李某娣的土地权属纠纷时,未对当事人邓某芬不服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要求申请行政复议事情进行跟踪,也未向县法制局了解县政府是否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致使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行政复议决定事项。朱建文在工作人员从县法制局签领决定书后,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保管,致使决定书丢失,延误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23日,陈汉平和朱建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象:龙门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渔政大队大队长刘润辉、工作人员吴晓文

问题:未能按时办结业务申请

2015年8月17日和9月8日,龙门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渔政大队在网上办事大厅分别收到业务申请12宗和9宗,吴晓文在受理业务申请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办理业务,直至2015年9月17日和10月4日,才分别办结以上12宗和9宗业务,均超出规定的10个工作日时限,被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发出警告黄牌21张。2016年6月7日,刘润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吴晓文不认真履职,延误工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对象:仲恺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原第二执法队御景网格组组长武文浩、队员林盟丰

问题:对违建案件执法不力

2015年,仲恺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原第二执法队(现更名为陈江执法队)御景网格组负责承办网格责任区内71宗违法建设案件。武文浩和林盟丰作为案件承办人,对其中2宗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并作结案处理,剩余69宗案件立案后,未进一步采取调查取证查明违建事实,导致69宗案件办理严重超期。同时,武文浩和林盟丰在日常巡查管控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建抢建,导致上述69宗案件中有43宗违法建设继续抢建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2月14日,武文浩、林盟丰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Tags: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