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信息网

首页 > 本地信息 / 正文

惠州低保标准嫡一妻提至740元/月

网络整理 2017-05-17 本地信息
(原标题:惠州低保标准提至740元/月)

  南方农村报讯 惠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每人每月740元,实行城乡一体化。日前,惠州市民政局印发《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执行标准。五保户每月补助1020元  据了解,惠州市2016年就已上调城乡低保标准,按省制定的二类地区标准执行(惠州为三类地区),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1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1020元。在具体执行中,也有低保家庭疑问,去年的标准是610元,但其每人每月只拿到310元的低保金,不知何故?  对此,惠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就是说,实际发放的人均低保金是按惠州市低保标准减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确定。该家庭月人均收入为300元,低保标准为610元,则该家庭拿到的低保金等于(610-300)×家庭人数,本次低保标准提高至740元后,相应会拿到更高的低保金。孤儿每月补助1500元  通知还明确了其他底线保障标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162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不低于1184元/月。并且,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通过银行等机构直接发放到对象个人账户;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184元/月,由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及服务需求,统筹使用。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则为每人1500元/月,残疾人生活津贴为15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00元/月。  据悉,惠州将从7月开始严格按新标准发放保障资金。此外,今年1-6月未按新标准发放的,要求在7月10日前一次性补发到位。      (徐乐乐)

(原标题:惠州低保标准提至740元/月)

Tags: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