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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析唐宋节度使的权利及对国家的影响

网络整理 2019-06-01 最新信息

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

深度分析唐宋节度使的权利及对国家的影响

李世民

唐朝节度使

起初唐朝设立节度使的根本原因在于可以更好的统治管理,加强边防力量,刚开始的时候,皇帝对他们的管理还是非常有效的。但随着唐朝的疆土不断扩大,到太宗李世民是,唐朝已经被称为‘巨唐,要想将如此庞大的国家管理好,不得不赋予节度使更多的的权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随意的调动资源,制定政策,任用官员,征兵,征税等一系列只有皇帝才能拥有的权利。这样的政策往往适得其反,结果我们大家都知道,后来发生的“安史之乱”就是由河北节度使安禄山发起的,并且还有其他节度使的参与,甚至打到了首都长安。

唐朝节度使对国家的影响

到了唐朝后期,各地农民起义不断爆发,然而由于节度使林立,佣兵自重,使朝廷多他们失去了控制。在唐朝灭亡后,其中武力最强,先后建国称帝的,先后就有五代;其余的割据一方,立国改元亲传子孙者为十国,出现了史上最乱的动荡时刻

深度分析唐宋节度使的权利及对国家的影响

唐朝节度使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节度使初置时,作为军事统帅,主要掌管军事、防御外敌,而没有管理州县民政的职责,后来渐渐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区内各州刺史均为其节制,并兼任驻在州之刺史。

安史之乱后,国中遍置节度使,多为安史之乱的叛将和平叛战事中崛起的军阀。各统一道或数州,军事民政,命官、徵税,皆得独立,父死子继,自以世袭,号为留后而不待朝命。朝廷无力讨伐,往往姑息了事,承认其地位,世称藩镇,迄于唐亡。

宋朝节度使

宋朝建立后,明太祖为了吸取五代十国节度使割据一方,相互混战的教训,对各地节度使采用了赏钱夺权的办法,给予功臣银钱田地,要求他们解除兵权,史称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时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石守信对禁军的控制。并派遣文臣担任知州事,限制了节度使节制郡县的权力;又以转运使接管了节度使的财政权利;将地方上强壮的士兵编入禁军。凡此种种,节度使徒坐空城而已。

深度分析唐宋节度使的权利及对国家的影响

明太祖

杯酒释兵权只是宋太祖为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

1、军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项。

第一,建立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制度,长官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调动全国军队,分掌军政大权。枢密院与三衙统领各有所司。三衙虽然掌握禁军,但却无调兵和发兵的权力。枢密院有发兵、调兵之权,而不能直接掌握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控制。

第二,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一半屯驻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驻军足以制止外地可能发生的变乱,也使外地驻军合起来足以制止京城驻军可能发生了内变。内外军队互相制约,都不能发生变乱,而京城驻军又多于外地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皇帝也就可以保证牢牢控制全国的军队了。

深度分析唐宋节度使的权利及对国家的影响

杯酒释兵权

第三,兵将分离政策。无论驻屯京城的禁军,还是驻在外地的禁军都必须定期调动。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的地方就粮,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这种方法名义上是锻炼士兵吃苦耐劳,实际上是借着士兵的经常换防,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结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声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对抗了。

2、地方藩镇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其措施主要有三项:

第一,削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兼领的州郡——支郡直属京师。同时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3年一更换,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令于节度使。对于一些五代以来一直盘踞一方的节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释兵权”的办法将其逐一罢免。后来又设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权,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权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第二,制其钱谷。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除留少量应付日常经费外,其余的钱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占留,这样地方的财权就完全收归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藩镇所辖军队中骁勇的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这样中央禁军集中了全国精兵,而地方军队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只供杂役,地方再也没有军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消失了。

3、在官僚制度方面,侧重削弱宰相权力。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此外,宋初还在设官分职、科举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利于加强皇权的政策。

历史意义与影响:

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强了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造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由于“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一些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策和措施,转化成为它的对立面。“冗官”、“冗兵”和“冗费”与日俱增,使宋封建国家陷于积贫积弱的局势中。

本文作者:铁扇正史(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9709826842322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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